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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户口分配?那不行!

有的一户人家才几个人,有的一户人家却有十几个甚至更多。

这样一来,人口少的户口就占了大便宜。

但如果人口多的家庭分家了,一户分成五六户,那情况就相反了,他们赚麻了。

要不然按人口分配?

你要这样说的话,那家里有女儿的能不能分到一份?

女儿肯定不行啊!迟早要嫁出去的,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难道将来还让她们把村里的财产带走?

在这个女子没有人权的封建社会里,能给她们一口饭吃就已经是恩重如山了。

但也有心疼闺女的家庭,据理力争,势必要为自家闺女争取到份额。

尤其是家里只有女儿的户口,他们都想为女儿留一条后路。

于是这个问题成了会议讨论的焦点,到底该不该给女子份额,大家都争执不下。

太吵了,比菜市场还吵,有的人甚至准备大打出手。

无奈之下,村长只能宣布中场休息,由他和几位族老商量一番。

几个老头窝在小房间里商量了半天也没个结果,无奈之下,只好询问元初的意见。

毕竟他背后可是站着一位仙人,说话肯定很有道理。

元初很配合,给出了自己的意见。

不论男女,凡满十四岁者,都可获得份额。

嫁出去的女子可以继续享有分红,但人死后份额需无条件归还村里。为了防止有人冒充外嫁女子回来领分红,每年分红都要本人亲自到场,否则就不给。

这种做法其实等于变相保护外嫁女子,免得她们被婆家欺负死了都不知道。

嫁进来的女子满三年后可享有同等份额,若和离或者被休,则无条件归还份额。

村里人凡是意外死亡或者自然死亡,份额都要无条件归还。

元初的提议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减少出现林家的那种家庭情况,比如林老大一家人活着就能享受到分红,那林老太再怎么偏心也不会让他们饿死,更舍不得卖儿媳卖孙女。

像林婉茹这种身世可怜的女孩还有无数个,他不可能挨个拯救,最好的救援办法就是利益捆绑。

以后谁家要是生了女儿,奶奶就是再不喜欢,也不舍得让孙女饿死,至少要让她健健康康活到十四岁。

而女子十四岁一般都可以出嫁了,为了赚回本钱,家里肯定会想方设法把婚期延后几年。

而几年后,女子的身体发育也基本完善了,这大大降低了生育的风险,同时还提高新生婴儿的存活率,一举多得。

女子出嫁后还有源源不断的收益,婆家还不得把人当祖宗一样供起来?

村长和族老们仔细斟酌了一番,觉得这些建议都挺好,暂时采纳。

接着又衍生出另外一个问题,那就是假如以后新生人口大量增加,比如嫁进来的和新出生的,他们份额从哪里来。

元初的建议是每年核算一次,按适龄人口重新分配份额。

族老们觉得这样会减少大家现有的份额,恐怕很多人都不会同意。

为了让这些老家伙认清现实,元初给他们举了个例子:

“假设现在村里只有一座煤山可以开采,分配到村长手里的份额是百分之二,每个月可以赚二两银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