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力所能及之事 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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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事,”村支书又问,“说起来,我还没有听说过你们在吴家的事情呢?这次回来,吴家人没有陪你们一起来吗?”
“都是私事,不太方便告知,抱歉。”黎蔓蔓礼貌地笑了笑,不打算和他说太多。
这要是前脚告诉他,后脚整个村子的人就知道了。
“行,我不问这些,”村支书从善如流,“不过,蔓蔓,你如今也到了上高中的年纪,要不要回来读书?”
“这就不用了,我还是打算在外面读书,回头会把户口给牵过去,到时候还得麻烦村支书了。”
村支书吓了一跳:“迁户口?蔓蔓,你这是不打算回来了吗?”
村子里的人思想都还很保守,他们可以去外面工作,但最后肯定是要回到村子来的,户口也会一直放在这里。
现在黎蔓蔓说要迁户口,可不算是吓了他一跳。
黎蔓蔓点头:“在村子里,我和妈就算是回来,也找不到一个落脚之地,与其如此,那还不如去外面闯一闯,更何况,我和妈已经有了套房子,没必要再呆在这里。”
村支书本来还想说,她要是不介意,可以住在自己家。
听到人的后半句话,村支书神情恍惚。
有套房子?
在外面?
这是什么概念?
想要在村子里有个房子不是难事,从别人家买一套,花个十几万就行,甚至十万都不用,如果要推倒重建,就需要花多一些。
村支书偶尔会和儿子谈论起在城中买房的事情,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,如果是在大城市,那价格更是翻倍涨。
也就是说,她们有一套房子,就相当于有了几十万?
想到刚拿到手的几十万,村支书只觉得烫手,他连忙开口询问:“你们买了房子,是不是花了很多钱,贷了款?如果是这样的话,村子修路,你们不捐款也行的,这件事原本就是有能力的人自愿,没有能力的人就不掺和这件事。”
他说着,就想把钱给人塞回去。
黎蔓蔓按住了他的手,没收下钱。
“你放心吧,我和我妈手里都还有钱,如果没钱,我们也不会捐这么多。”
她不知道明鸿文到底是怎么做的,总之,她最后收到一套房子和五十万。
这加上之前的十万,就有六十万了。
回来路过A市,把两万给了刘河,当做是对他教何意的感谢。
剩下五十八万,除去十万,剩下的四十八万给她们生活很久。
甚至这件事在路上的时候就商量过了。
何意知道村子一直想修路,但是没钱,这次过来时,看见道路破破烂烂的样子,就和黎蔓蔓商量捐出九万作为修路的资金。
即便她以后可能不会再回到河下村,她也希望河下村能够蒸蒸日上。
过往再如何不堪,这也是她从小生活的地方。
黎蔓蔓所做的,不过是把黎青青的那一份钱也挪了进来。
她们母女两都清楚,只有自己过得好了,才能够帮助别人。
力所能及之事,帮了也就帮了,力所不能及之事,那就等她们有能力了再说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