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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原来的计划,孟妡和沈罄在京城拜堂成亲的第十日,便要出发回西北。
孟妡刚成亲就要离开熟悉的京城,远嫁至西北,定国公府的人对她也颇为怜惜,出发前的两天,便让他们夫妻俩一起回公主府,同亲朋好友道别。
阿菀自然也去了,却见公主府十分热闹,孟家很多亲戚都过来了,还有京中那些自小便同孟妡有些交情的、又嫁在京里的夫人们也纷纷上门来,给她送了程仪。
孟妡应付完了亲戚后,见到阿菀也过来了,十分高兴,忙拉着阿菀去了自己出阁前住的院子里坐下喝茶,顺便要和她唠磕。
“阿菀你知道么?子仲他简直是闷死了!我说了半个时辰,也没得他一句话,可是每当我回头问他我先前说了什么时,他又能答得出来,只是话能简短就简短,好像多说一个字,就要他银子一样!”孟妡朝阿菀大吐苦水。
阿菀淡定喝茶,虽然听她抱怨着沈罄如何闷骚,但是从她眉稍眼角流露出来的幸福笑意,便知道其实她心里是十分喜欢沈罄的,不然就不会句句不离沈罄如何如何了,指不定夫妻俩就像周瑜和黄盖一般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
“更过份的是,我说着说着,他竟然睡着了!”孟妡握紧了拳头,一脸愤慨,“他竟然说听着我说话的声音,十分好眠,让我尽量说!”
阿菀:“……”
阿菀很想笑,但是看她一副自尊心受伤的模样,只能忍着。从她的话中,阿菀很快便勾勒出这对新婚夫妻的生活日常来,孟妡是个自来熟的,怕是沈罄只要流露些许温和随意,这姑娘便会打蛇随棍上,很快轻松起来,自然地和他相处,然后私底下便流露出本性,喜欢和人唠嗑。
而沈罄呢,是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来的人,冷漠异常,是个能倾听人说话的人,不会像其他人那样,孟妡若是唠叨了点儿,便要不耐烦。而且,他竟然能将孟妡的声音当成了催眠曲,也不知道他是天赋异禀呢,还是真心喜欢孟妡,就算是缺点,在他眼里也成了优点。
这对夫妻俩,一个话唠一个闷骚,一个说一个倾听,一个好动一个喜静,互相配合,真是相得益彰。
阿菀越听,眼中的笑意越盛,心里也越为孟妡高兴。
果然,沈罄处心积虑地娶她,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娶她的。
等孟妡说得口渴时,阿菀默默地递了杯茶给她,目光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小姑娘,见她仰起脖子时,身上春衫的领子拉大了一些,可以看到她脖子下面的肌肤,清楚地看到了一些深浅不一的痕迹。
阿菀已经是成亲的人了,自然知道那是什么东西,不禁哑然失笑。
果然夫妻俩的感情挺好的。
“对了,你有问他,当年你们在枯潭寺里发生什么事情了么?”阿菀好奇地问道。
孟妡的声音嘎然而止,然后有些扭捏起来,半晌方吭哧地道:“问了,他也说了。其实事情也挺简单的,当年他回京探望定国公老夫人时,陪老夫人去枯潭寺上香,沈家兄弟几个都去了,他们去后山玩儿,他被一个兄弟推了一把,不小心摔了一跤,那些兄弟都跑了,害得他受了伤,又走不掉,便只好在那里等。然后,恰好我也去了那里……”
当时才六岁的小孟妡正是好动的时候,跑去玩时迷路了,见到孤伶伶地站在那儿的沈罄,也不怕生,就这么跑过去和他搭话了,原本是想要让他送自己回娘亲身边,哪知道话唠的本质便犯了,竟然抓着人家说起话来,最后两个孩子不知怎地便窝到了枯潭寺后山的假山里说起话来。
所以,当年孟妡衣服上的血渍,便是沈罄摔伤的手流下的血蹭上去的。
“……他说,我当时特别爱说话,说了好多,还用手帕给他包扎手,然后因为他能听我说话,所以我特别高兴地和他说,长大后要嫁给他,让他听我说一辈子的话。”说到这里,孟妡的声音干巴巴的,赶紧补充道:“不过我觉得这些话是他胡掰的,我那么小,怎么可能会懂得什么叫嫁人,是吧?”
“那可说不定。”阿菀心里笑得半死,面上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,“我六岁那年回京时,你去我家看我,也同样说了很多话,挺聪明的,什么都懂一些。”
孟妡眼睛瞪圆了,吃惊地看着她,然后忍不住捂脸呻.吟,不能接受自己小时候便这般不知羞耻,竟然就嚷嚷着要嫁人什么的。虽然说,最后终于嫁了个小时候就有渊源的人,可是总有些不好意思啊。
阿菀终于忍不住大笑。
笑得孟妡不依后,阿菀方止住了笑意,拉着她的手道:“我上次就说过,这就叫千里姻缘一线牵,他既然能因为当年小时候的一句话,便遵守诺言娶你为妻,可见是一个重诺有担当之人,我心里就放心了。”
孟妡咬着唇,也忍不住红着脸笑起来。
两人在这一天,说了半天的话,都十分愉快,说到最后,想起就要分别时,皆依依不舍,心里十分惆怅难受。
过了两日,沈罄带着孟妡离开了京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