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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平沙咳嗽一声,打断二人的谈话:“殿下,这条狗聪明懂事,士兵们也都知道它的存在,心里很喜欢它。”这狗跟着军营舟车劳顿,却一点也没有掉膘,便是因为铁骑兵们的剩饭都给这狗吃了。

南廷玉睨了沈平沙一眼。

沈平沙立即闭嘴。

郁娘又弱弱开口:“殿下,当初将它送给我的小丫头说它是犬王后代,你看它面目周正,身形矫健,是有犬王之相。”

南廷玉扫了一眼火火,它四肢胖嘟嘟的,肥的跟个猪一样,她怎么好意思说出面目周正、身形矫健的话?

至于犬王之相……

南廷玉收回视线,冷冷道:“你若执意收留它,孤也不会跟一只狗过不去,只不过你将来莫后悔,它野性难驯,非常人能驾驭。”

郁娘见他同意,忙道:“是,谢殿下恩准。”她抬起火火两只的前爪,向南廷玉做出作揖动作,以示讨好和感谢。

“火火,快谢谢殿下。”

火火撇头,不情不愿。

南廷玉见状也撇头,哼了声,面无表情离开。

沈平沙则心中暗暗纳罕,不懂这条小胖狗怎么能让南廷玉给出“野性难驯,非常人能驾驭”的评价?

他仔细打量火火,见它眼睛似两颗黑玛瑙,幽深通透,因为生气又显得有几分威风。耳朵也早已支棱挺立起来,耳朵尖直冲入天际,瞧着很有气势。

他看着火火,越看越觉得熟悉,忽然想起什么,顿时明白南廷玉先前为什么会对火火有“偏见”,不许郁娘养它。

那时小丫头将火火交给郁娘,他没注意,也没多想,只当是一只普通的土狗罢了。

“郁娘子,你不要怪罪殿下,殿下其实也是在关心你。我刚仔细看了下,才发现火火并非普通的狗。你还记不记得咱们先前在须薄山遇袭时,那些匪贼手里牵的恶犬?”

郁娘回忆了下,轻轻点头。

她有一点印象,但不多,只记得那个三把手鬼罗刹的尸体边有两只恶犬相伴。

“这火火应当是恶犬的后代,我和殿下当时商讨过,那些恶犬不是普通的土狗,是经过驯化的狼犬。”所以说火火为犬王也不假,等它长大了,要比一般的狗高大威猛,也比一般的狗野性难驯。

心里方这样想,沈平沙下一瞬却看到这野性难驯的狼犬竟然伸出舌头,温顺舔舐郁娘的手背。

郁娘怔愣住没搭理它,它又去蹭郁娘的下巴,哼唧着求关注,哪里还有一点狼犬的凶猛风范?

郁娘缓过神,惊叹道:“原来火火这么厉害啊。”

沈平沙:“……”重点是这个吗?

“难怪火火长得这么俊,这么聪明,这么勇敢,这么……”

沈平沙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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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小插曲过后,行军路程一路顺畅。

如此六七日后,军营回到乾朝的都城,金宛。

金宛如今是郁娘来过最北方最远的地方,这里的一切都对她有着十足的吸引力。

自入城后,她便偷偷掀开轿帘向外张望。

金宛的官道砖石混铺,能容乘车六轨,远比其他地方宽阔平坦。这么一对比,鸾州城、蓟州城都显得小家子气许多。

官道两侧,八月木芙蓉开得正旺,花蕾满枝,白色的、粉色的、朱红色的花朵,争奇斗妍、吐香喷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