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他喜欢我 (第2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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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个公安问:“你不知道这是犯法?”
张小芳不能说她知道。因为原主是个法盲啊。这点别人不知道她爹清楚,“我听人说过不能绑起来。我没绑他。就把他衣服藏我家堂屋,让他醒了没法走。这也犯法?可牛郎就是这么干的啊。”
“牛——”公安噎的不行,“难为你还知道牛郎。”
张小芳连连点头:“我还知道织女董永七——”
“没夸你。”公安忍不住打断她的话。
高素兰朝她脑袋上一巴掌。
张父拉开架势又想揪她耳朵。
公安赶紧拦住:“不许再动手。我还没问完。你们不知道?”
张父气得想杀人:“知道能留他到天亮?这丫头不知道要脸我们还要脸。”
公安就是清河农场的公安。
清河农场以前是清河县。后来改成农场,除了名字变一下,农民成了农场职工,其他都没变。
农场办公地点是以前的县政府,离这边就四里路。公安局正好在张庄去县政府的路上,所以离张庄就更近了。
张小芳的力气大缺心眼方圆五里的人都知道。
公安局今天派来的又是格外了解这边情况的公安,所以也知道她好的时候谁的话都不听。傻的时候谁的话都听。
张支书跟他老伴儿不知道很正常。
“张小芳,知道你们真发生点什么就犯法了?”
张小芳眨了眨眼睛,上坟烧报纸——糊弄鬼呢。
“像强了段伊然那样我睡了方剑平也犯法?”
高素兰扬起巴掌:“还说?”
公安连忙攥住她的胳膊。
张小芳一脸担忧:“你们,不会也想给我戴银手镯吧?可是我没有啊。我俩盖棉被聊天呢。爹,我咋听人说跟妇女睡才犯法?”
张父也没听说过动男人也犯法,不禁看两位公安。
两位公安想想,没这条法律。
“虽然不犯法——”
张小芳松了一口气:“我就说吗。真以为我傻啊。我精着呢。”
公安气的真想说,赶紧打盆水照照你那一脸傻相:“我该夸夸你吗?你把这位方剑平同志弄过来虽然法律拿你没办法,可你敲晕他的时候伤着他,我们一样可以把你带走——故意伤害罪!”
张父和高素兰脸色骤变,顿时顾不上收拾闺女,齐声道:“小芳不懂事,她——”
公安摆手,不想听这些小事:“我知道她心眼不全乎。所以麻烦你们以后看好她。我们还没问完。方剑平,到这边来。”
比起跟张小芳在一起被全村人堵个正着,方剑平更不希望他变成嫌疑人。顾不上别的连忙到他们对面,张小芳身边。
年龄较大经验丰富的公安又让他转过身去,果然脖子和后脑勺都有个包。
公安忍不住许虚指指张小芳——看你干的好事!
不过为了彻底洗脱他的嫌疑,公安还是问:“方剑平,有谁能给你证明?”
方剑平:“知青点的刘季新可以为我作证。他说外面有人找我。”
公安又问:“除了他还有谁?”
方剑平摇了摇头:“没了。当时我在厨房烧水打算烫脚。不过我烧水的时候有人进去过。”
“我知道了!”书上没这段,张小芳以为这事跟他们无关。
公安吓一跳:“你先闭嘴!”
“我真知道。”张小芳反问:“刚才说我脑子不全乎,我咋能想到把方剑平约出来,然后敲晕他扛回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