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(第3/9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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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想竟还有人,对文清辞心怀恶意。
……文清辞将要回到自己的身边。
而自己一定要在那之前,将这些人全部扫清。
一曲终了,红绸如赤色巨龙游过长街。
那口木棺与其背后百官一道,在万千百姓的注视下,消失在了太殊宫中。
进入宫门的那一刻,谢不逢攥紧了手心。
他轻轻地摸了摸手腕上那根沾染了血污的羊毛手绳,动作温柔至极,生怕一不留神便将它碰坏。
哪怕主人细心保管。
可是几年过去,它仍不免被磨损得陈旧、枯朽。
但却是谢不逢现下能够触碰到的唯一温暖。
回雍都之后,谢不逢没有休息,直接更换便衣,向城南的一座府宅而去。
他登基之后没过多久,在太殊宫里待了一辈子的兆公公,便自请离宫养老,搬出皇宫住到了早已购置好的私宅中去。
一身玄衣的年轻帝王,缓步走入府宅之中。
在到来之前,他已命人备好的厚礼,早早送到了这里。
府宅也早被暗兵把守,表面看与平日里无异,实际上连只苍蝇也难以飞出。
只等谢不逢出现,身着常服已经听过外界传闻的兆公公,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,连磕好几个响头,将早已备好的地址送了上去。
他双手颤抖,背后的衣料都已被冷汗打湿。
——在宫中待了数十年的兆公公,这种审时度势的能力还是有的。
“兆公公放心,”看到对方脸上的担忧、愧疚与悔恨,谢不逢缓缓攥紧了手中写了地址的信封,“朕不会此事透露出去,也不会打扰他们……朕只是想在这里,等一个人罢了。”
谢不逢的声音很轻很轻,却无比郑重。
他自然不会做出……任何让文清辞讨厌的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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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转眼,山涧里的泉水便不再刺骨。
文清辞之前泡的青梅酒,也到了可以喝的日子。
山谷外的时节,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轮转到
了盛夏,谷内的气温,也随之升高了些许。
离开皇宫,不用再顾及衣着形制。
文清辞穿着一件简单的月白色窄袖长袍,用一根丝带,将满头黑发束成了一个高高的马尾。
没有碎发的遮挡,精致的五官完全显露了出来。
苍白皮肤上的墨色眉眼,在此时愈发清冷出尘。
如同山涧里冰泉一般,舒凉而温柔。
明明整日忙着酿酒、做菜、侍花弄草,有的时候衣摆还会沾染泥污。
可是文清辞身上那种那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,却半点未减。
溪水与清风一道穿过竹林,文清辞的耳边随之传来一阵沙沙声响。
竹林间摆着一张条案,此刻他正站在案前,练习控笔。
“不错不错,这个字写得和右手没什么区别!”宋君然凑过来看了一眼,忍不住发自肺腑地赞叹道,“师弟的耐心,我自小便佩服。”
文清辞缓缓将笔放下,对着宣纸看了半天说:“只是最简单的字罢了,控笔还是有些不稳。”
满共没写几个字,可他的手腕又叫嚣起了疼痛。
宋君然笑道:“反正你又不真的用左手写字。”
几个月时间过去,文清辞手臂上的伤痕渐多、渐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