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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。

要达成这个目标,实属不易。

人念驳杂,一县之民全部信仰城隍,太不现实。

林诏只能从多方面努力,尽可能的收割更多香火!

……

时间流逝。

短短三月,却如数十年漫长。

偌大神庭,全速运转。

发展城隍信仰,在县城中建立城隍庙,使万民祭拜,首先就要将‘城隍’的含义广而告之。

此世无神。(有‘神’这个称谓,强者可称神。只是无‘天庭神灵’‘土地、山神、城隍’这些概念)

百姓不知城隍为何物,如何信仰?

信仰。

或来自于敬,或来自于畏。

既敬且畏,便是神灵。

敬,来自于感恩。感恩,必有所求!

要让这些百姓信仰城隍,首先就要让他们知道——

城隍,为守护神!

守护一方城池,守护一县之民,斩妖除魔,破一切业障!

此为城隍!

也是林诏制定中,宣扬城隍信仰的根基所在。

洪荒中。

城隍神位,就是从守护神演化为司法神。

这与西方蛮夷之地的神职相似。

西方蛮夷,虽落后不开化,但他们传播信仰,却有手段。

他们聚集信仰,将神职化为神性。信民多,则神力强。

此举限制颇多,难成气候。但极强的针对性的信仰传播,却能够让新神快速立足。

如战争之神,神职主战争杀伐,一身手段、神通,都与神职有关。而操持战争、杀伐的凡人,则大多信仰战争之神。

又如商业之神、和平之神等等,都是此理。

若林诏一上来,就要推行城隍为司法神的一面——

主管生人亡灵、奖善罚恶、生死祸福和增进幸福利益等等。

泛泛如空谈,短时间难以被大明百姓接受。

虽然司法神才是城隍主要职责,但是大可以在城隍信仰树立起来,根深蒂固之后再推行。

林诏要推行城隍信仰,首先就要投其所好。

此世妖魔横行,百姓受妖魔侵扰,苦不堪言。若有能够荡除妖魔,守护他们的神灵出现,想来让万民信仰不是难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