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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就是稍微有点熟过头,在阮榛的观念里,稍微削去一点就能吃,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味。

“它自己吃的,”阮榛解释道,“吃了小米,还有苹果……”

宋书灵沉着脸伸出手:“把它给我。”

阮榛爽快地点头:“行。”

他小心翼翼地把鹦鹉从兜里掏出来,放在宋书灵的掌心,雪白的小家伙丝毫未觉,睡得那叫一个香。

指尖都没有碰到,彼此间也保持着距离,特公事公办。

宋书灵的拇指揩过鹦鹉的绒毛,垂着眼眸,神色居然显得有些温柔。

但是抬起头,看向阮榛的时候,立马恢复成了之前的冰冷。

呵,男人。

不过,阮榛也不在乎这两幅面孔。

毕竟他也这样。

曾经上学那会,阮榛被一个陌生的学长追求,在明确表达拒绝之后,对方依然死缠烂打,甚至各处疯狂打听,想要投其所好,在知道对方很喜欢小猫小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后,他像是开窍似的,滋溜一下蹿阮榛面前了。

“你喜欢狗对吗?”

学长的眼神闪着兴奋的光,震声道:“来,你可以把我当狗看,来啊!”

话音落下,周围包括阮榛在内的所有人,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。

以免被这突发恶疾的神经病缠上。

没错,这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告白的,觉得这样的高调热烈,才更能表达出自己深沉的爱。

阮榛其实,犹豫了那么一下。

他本来想说的是,把你当成狗,你配吗?

狗狗多可爱啊!

想想怕伤了对方的心,于是换了话题:“不行,我养狗的话是要绝育的。”

他微笑着看向呆愣的学长,声音柔和。

“要不,你先考虑一下?”

真好。

善良的心灵果然会有好报。

那个学长再也没有纠缠过自己。

“阮榛,”

宋书灵又叫他的名字:“你可以继续。”

他在外面这些年,对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闻,但传到耳朵里的,基本上也都是些花边。

“无伤大雅,男人都这样。”

“少爷们年龄小,正是贪玩的年纪。”

宋书灵的目光落在书页上,落日熔金,隔着落地窗投下浅淡的橙黄光晕,恍若梦幻。